一文读懂全球石油贸易

2024-07-16   来源:润滑油情报网 网友评论 0

摘要:资源国是主要的油气生产者,而其国家石油公司是政府掌管油气领域的强有力工具,也贡献着巨量的石油生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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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贸易的“主角”

 
● 生产者或卖方

 
资源国是主要的油气生产者,而其国家石油公司是政府掌管油气领域的强有力工具,也贡献着巨量的石油生产收益。根据国际能源署(IEA)2018年的数据,国家石油公司控制着全球56%的石油储量,45.6%的在产油田。2017年,一项针对48家国家石油公司的研究发现,其总资产已达到3.1万亿美元。2013年,“油价过山车”启动前,至少有25个资源国有20%的收益依赖其国家石油公司。

 
但国家石油公司性质各异,扮演的角色也很多面化,面临着来自各方的压力。有些国家石油公司承担商业或运营公司的责任,销售原油或原料矿物,管理国家股权或直接参与开采;有些国家石油公司则是监管或行政实体,是国家发展经济的工具。

 
国家石油公司的存在有利于资源国控制石油的生产和收入的分配,助力技术快速升级,提供专业知识,解决市场调节失灵问题。有时,国家石油公司还提供社会服务、建设公共基础设施或发放燃料补贴。有时,国家石油公司还代表国家承担债务,享有比主权国家更高的信用评级。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和安哥拉国家石油公司就是这样的实例,他们承担的债务超过国家GDP的20%。

 
资源国的国家石油公司通常从两个渠道获得原油:一是作为运营公司或国际石油公司的合作伙伴持有油气田的股权;二是从事油气开采工作的公司向其上交的油气实物。根据资源国政府与开采公司之间签订的典型的产量分成合同,国家石油公司除了获得税收、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费用,还可以获得实物份额,从而拥有大量可供出售的油气资源。

 
但资源国的国家石油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直接交易往往面临挑战。首先,国家石油公司大多不具备自己的分销渠道,只能向国内外炼厂、国际石油公司和大宗商品贸易公司销售石油;其次,国家石油公司往往受制于国内设定的年度生产目标,不利于其随国际市场的供需调整销售比例;再次,国家石油公司通常缺乏相应的存储设施,也不具备抵御价格波动的管理能力和对冲能力,因此,大多只能依赖大宗商品交易商来出售油气资源。

 
● 买方

 
油气资源的买方主要有大宗商品贸易公司、国际石油公司,以及资源国的贸易公司等,其中前两者的作用更重要。

 
1.大宗商品贸易公司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石油价值链上各环节专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大宗商品贸易公司日益崛起,与国际石油公司在国际市场上一起“弄潮”大宗商品。21世纪10年代,这些公司控制了约一半以上的全球自由交易大宗商品。当下,全球五大大宗商品贸易公司每日交易约处理2400万桶原油和成品油,几乎相当于世界石油需求的1/4。作为全球最大石油贸易公司的维多集团,每日“过手”的石油足够供应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和英国的日需求之和。

 
大宗商品贸易公司某些方面虽然具有共性,但是具体的组织结构却各不相同。

 
首先,这些公司往往都是独立的实体,专门从事大宗商品交易,并不涉足生产。除嘉能可外,其他大宗商品贸易公司也不涉猎下游。

 
其次,这些公司交易的商品范围很广,既有硬商品,如石油、天然气、矿产等,也有软商品(农产品),但他们更专注于特定行业。例如,两家最大的大宗商品交易商维多集团和摩科瑞主要做能源商品,在其他领域的业务极少。相比之下,嘉能可几乎参与了所有主要领域,但更注重在有色金属、煤炭和石油领域的操作。

 
再次,除了嘉能可,其他所有大宗商品贸易公司都是私人所有,未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因此也相对神秘。

 
此外,在规模上,这些公司也差异巨大。数量众多的小公司仅从事某单一商品的交易,收入仅几百万美元;而大公司则活跃在多个市场,收入远超1000亿美元。据《财富》杂志报道,全球最大的大宗商品交易商维多集团2019年的营业收入超过2250亿美元。全球排名前十的大宗商品交易商的财力如果相加已富可敌国,规模相当于加拿大(该国GDP为1.9万亿美元)。

 
大宗商品贸易公司已发展成高度复杂化的多子公司、多管辖权的组织,通常由几百甚至几千个独立的公司实体组成。

 
2.国际石油公司

 
国际石油公司是石油贸易的积极参与者。这些公司在20世纪70年代的石油禁运危机后就活跃于石油贸易领域。国际石油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从原材料开采到炼制和分销的整个石油价值链,其通过产量分成协议与资源国的国家石油公司合作,在这些国家进行油气勘探、生产和炼制,以及成品油的销售活动。国际石油公司还购买和销售第三方产品。有几家公司设有专门从事大宗商品贸易的部门,充分利用其坚实的资产基础(采矿权、加工设施、基础设施),以自有资本为交易提供资金。

 
数据显示,2016年,BP、壳牌和道达尔等3家国际石油公司的原油日交易量为1500万桶。而五大独立的大宗商品贸易公司同期的原油日交易量为1800万桶,可谓不相伯仲。

 
2023年上半年,伯恩斯坦研究院表示,2022年,壳牌、bp和道达尔能源等3家欧洲石油公司通过石油、天然气和电力贸易获得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66亿美元、115亿美元和84亿美元,共计达到365亿美元,超过了四大私人大宗商品贸易公司维多集团、托克集团、摩科瑞和贡沃尔集团2022年的能源交易总收入之和(约为340亿美元)。

 
● 融资方

 
油轮运输石油的费用动辄高达几千万甚至几亿美元,因此,大宗商品是资本高度密集型的贸易,从事贸易的公司往往需要大笔资金来周转。传统上,贸易融资一般来自大型银行。部分大型大宗商品贸易公司可能从多家金融机构获得融资。例如,托克集团在美国、欧洲、亚太地区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30多家银行筹集资金,不会被某个金融机构或地区的信用额度所限制。

 
以往大银行积极参与大宗商品贸易融资,有时也参与实物交易,但2007年~2008年的金融危机后,监管的严格和成本的上升降低了银行参与实物大宗商品贸易的能力和意愿。不少国际银行出售或关闭了其实物和大宗商品业务,代以向大宗商品贸易公司提供贷款。例如,巴克莱银行和德意志银行关闭了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摩根大通将该业务出售给了大宗商品交易商摩科瑞,摩根士丹利与大宗商品交易商卡斯尔顿达成了类似交易。

 
英国《金融时报》之前的消息显示,全球前十大银行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收入从2008年创纪录的141亿美元降至2014年的45亿美元。随后银行的业务开始大量转向能源转型项目。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银行的彻底撤出,却使中小型大宗商品贸易公司越来越难以获得融资,钱更多流向了大宗商品贸易界的顶流“大鳄”。

 
石油期货、现货与定价

 
● 石油期货

 
所谓原油期货是指原油买卖双方就未来特定日期交付特定数量实体原油的合约。20世纪70年代,国际石油贸易开始运用期货方式发展石油期货市场。1978年,纽约商品交易所首次发放与能源有关的期货合同,标志着国际石油期货市场的开端。1983年,纽约商品交易所开始引进原油期货交易。石油期货市场真正被广泛认可,源于1986年的油价暴跌,彼时石油市场波动频繁、风险大增,为了避险,期货交易量急剧上升。石油期货市场的交易范围从最初的燃料油扩大到原油、取暖油、汽油及丙烷的期货贸易,以及原油、取暖油的期权合同交易,期货和期权的种类逐渐增加。

 
期货贸易的运行实际上提供了一个与实货贸易相反的交易市场,在这一市场上,买卖双方可以在几个月前以公开叫价的方式确定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商品。理论上,交易合同应由现货市场上的实物商品交割来完成,但在期货市场上,交易合同的大部分商品并非实物交易而是买空卖空。

 
作为世界上交易量最大的大宗商品之一,原油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流动性,使得投资者能够轻松建立和结清头寸。原油巨大的价格波动使得交易者能在短时间内赚取巨额利润,因为它对关键驱动因素反应迅速。石油合约为股票、债券和其他投资工具之外的资产类别提供了投资组合多样化的样板。对一些投资者来说,原油在实物市场的定价及动态比其他看起来不那么透明的金融资产更容易理解。

 
● 石油现货

 
石油现货市场是指进行石油现货交易的市场。20世纪70年代以前,这些市场仅作为各大石油公司相互调剂和交换油品的手段,交易量也仅占世界石油贸易总量的5%以下,这个阶段的石油现货市场称为“剩余市场”。

 
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后,原油现货交易量及在世界石油市场上所占比例逐渐增加,石油现货市场由单纯的“剩余市场”演变为反映原油生产、炼制成本、利润的“边际市场”。现货价格也逐渐成为石油公司、石油消费国政府制定石油政策的重要依据。石油交易量从长期合约市场大量转移到现货市场,现货市场的价格开始反映石油生产的成本和边际利润,具有了价格发现功能。目前,国际上有美国纽约、英国伦敦、荷兰鹿特丹和新加坡等四大现货交易市场。

 
● 石油定价

 
在现货和期货市场主导的定价体系下,国际原油市场采用的是公式定价法,以主要地区的基准油为定价参考,以基准油在交货或提单日前后某一段时间内现货市场或期货市场价格加上升贴水作为原油贸易的最终结算价格。目前有两大国际基准原油,即美国西得克萨斯轻质原油(WTI)价格和北海布伦特原油(Brent)价格。

 
公式定价法是将基准价格和具体交割的原油价格连接起来的机制,其中的升贴水在合约签订时就订立,并且通常由出口国或资讯公司设定。需要注意的是,公式定价法可以用于任意合约,无论是现货、远期,还是长期合约。

 
“做天下人的生意”,在全球市场唱响中国声音

 
当前,全球经济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能源市场不确定性显著增加、油气价格频繁波动,能源贸易难度及风险不断加大。作为中国的国际石油贸易公司,联合石化通过统筹全球业务、做强全球贸易、开拓全球市场,为世界能源贸易提供了中国方案、石化方案。

 
从零起步,联合石化打造了中国石化最重要的对外贸易与合作平台,推动我国能源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在全球油气市场唱响了“中国声音”。目前,联合石化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拥有1800多个合作伙伴,年贸易规模达到4亿吨。

 
联合石化现已成为油气贸易舞台上的重要参与者,产品线由传统的原油贸易、石油产品贸易拓展至天然气贸易、碳电交易和仓储物流等领域,并建立起覆盖全球主要油气资源区和消费市场的一体化贸易网络。

 
为保障原油安全和稳定供应,联合石化积极推动资源来源多元化,分别与阿曼、卡塔尔、挪威等资源国签订了长期合约,使得原油贸易量大幅增长。此外,联合石化还积极发展LNG和仓储物流业务,参与市场交易,推动自营贸易,市场影响力和话语权空前提高,国际贸易能力显著提升,逐步实现了从采购商向贸易商的重要转变。

 
在原油贸易方面,通过优化采购节奏、获取高性价比资源、深度结合实货与期纸货等方式,联化石化加大资源获取力度,持续做强对外贸易,自营创效能力大幅提高。

 
在石油产品贸易方面,联合石化积极统筹“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终端市场为基础,构建了“立足亚太、辐射欧洲、连通美洲和非洲”的成品油国际贸易格局,其中第三方贸易量占比超过2/3。

 
在LNG贸易方面,坚持市场拓展与资源获取两手抓,联合石化将第三方贸易做大做强,有效获取短中长约,全面提高了保供降本增效能力。

 
在碳电交易方面,联合石化积极打造中国石化碳电交易平台,推动公司业务多元化和可持续发展。2021年7月,其代表中国石化完成全国碳市场首笔大宗协议交易,获得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优秀服务及管理实践证书。

 
在仓储物流方面,联合石化全面实现物流全球优化,推动“免担保”“财关保”“总担保”等,推进海事安全审核,提升了安全经济运输水平。2020年6月,中国石化进口原油首次实现免担保放行,是国内石油石化行业进口原油的首次免担保放行。

 
联合石化目前已建立起覆盖全球主要油气资源区和消费市场的一体化贸易网络,改变了中国企业在国际能源市场上被动“跟跑”的传统形象。从现货采购拓展到实货与期纸货协同,联合石化及时向市场传递了“中国声音”;成功把基准油交易从中东推向北海和美洲,使围绕系统需求开展期纸货操作成为常态,直接把“中国元素”体现到原油计价体系中;维护上海原油期货市场的价格合理性、与国际市场的联动性,推动上海原油期货成为被地区乃至全球接受的价格基准;以自身货盘为国内航运企业发展提供托底保障,推动我国造船和航运业实现从“陪跑”到“领跑”的跨越。

 
作为中国石化能源大宗商品国际贸易的“集大成者”,联合石化通过“做天下人的生意”,不断完善“买全球、卖全球”贸易网络,足迹已从传统的中东和亚太延伸到远东、西非、欧洲、美洲,正为全球能源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王媛杨 国丰)

 
全球五大石油贸易商

 
维多集团(VitolGroup)

 
1966年在荷兰成立,现总部位于瑞士,是世界上最大的独立石油贸易公司,员工超过2500人,2019年营业收入超过2250亿美元,总资产近400亿美元,仓储规模达到1700万立方米。

 
维多集团也涉足能源的开采、运输和精炼业务,但以贸易为主。据公开报道,维多集团每年运送超过3.5亿吨原油,控制着250艘超级油轮和其他船只,日处理石油和成品油超过760万桶,大致相当于日本的日常消费量。日本是全球仅次于美国、中国和印度的第四大石油消费国。

 
维多集团在全球范围内从事100多种不同等级的原油交易,并与一些最具影响力的石油公司和炼厂关系密切。2022年,维多集团营业收入为5050亿美元,如果按此衡量,维多集团将是《财富》世界500强榜单上的全球第二大公司。但由于维多集团对其业务高度保密,因此未能列入排名。

 
维多集团被视为“最赚钱的贸易公司”,即使在2015年~2019年油价大幅波动期间,年营业收入仍超过1500亿美元,净利润超过15亿美元,年均增速达到6%。从营业收入和利润表现来看,2016年以来,随着油价回升,维多集团整体业绩表现稳步增长。2019年,随着油价回落,该公司营业收入在连续3年增长后小幅回落,但净利润增至23亿美元。从盈利能力指标来看,维多集团净资产收益率达到21.7%,营业收入毛利率达到1.7%,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20年,油气行业受疫情影响,但以维多集团为代表的大宗商品交易商仍凭借强大的仓储运输能力赚得“盆满钵满”。而且因上游资源较少,维多集团也不存在老牌石油公司面临的资产减值损失等问题,其作为石油贸易公司展现出的灵活性受到广泛关注。

 
维多集团在全球有40个办事处、13家子公司,其中开展石油业务的子公司有12家。此外,LNG贸易和新能源贸易也逐渐成为维多集团的发展重点。

 
托克集团(TrafiguraGroup

 
1993年成立于新加坡,是世界第二大独立石油交易商,分别由主管石油和石油产品、航运和租船、金属和采矿的3家公司组成。在六大洲的48个国家设有办事处,业务遍及全球。

 
托克集团位列2021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第31名,2022年升至第19名。

 
嘉能可(Cargill)

 
1974年成立于瑞士,经营品类繁多,包括能源产品、金属、矿产和农产品的生产、处理、储存、融资、采购、加工、供应等,石油只是其中之一。嘉能可2013年收购了矿业公司斯特拉塔,并借此提高了在市场上的影响力,巩固了作为世界最大贸易公司之一的地位。

 
嘉能可是全球第四大矿业企业、第一大锌制造商、第三大铜制造商和最大的煤炭出口商,在美洲、欧洲、亚洲、非洲和中东的13个国家拥有15家生产企业,在40多个国家设有50多个办事处,雇员接近16万人。

 
嘉能可前身是MarcRich&Co.AG,由亿万富翁马克·里奇创办,成立之初主要从事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的实物营销,其后扩展到矿物、原油及石油产品等领域。2011年5月,嘉能可先后在伦敦和香港两地上市,发行普通股69.2亿股,以发行价计算的市值达到592亿美元,成为全球首家上市的大宗商品交易商。2022年,嘉能可营业收入为2559.84亿美元,位列2023年《财富》世界500强第21位。

贡沃尔集团(GunvorGroup)

 
1999年成立于俄罗斯,也参与石油和矿产开采业务,但其最大优势在于对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储存设施、管道、炼厂和码头的控制。

 
从营业额来看,贡沃尔集团是世界上最大的独立商品交易商之一,为全球100多个国家提供原油和其他成品油,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极大的影响力,但仅有1600名员工,分布在20多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

 
摩科瑞(Mercorria)

 
2004年成立于瑞士,最初仅从事石油交易,后来扩展为所有能源产品,也参与原油和成品油的交易、采购、供应,在全球50多个国家开展业务,全球雇员超过1100人,每日交易超过520万桶油当量的大宗商品,每年交易超过1700太瓦时的天然气和电力,在全球范围内对能源转型的投资超过10亿美元,2022年净收益为29.8亿美元。

 
大宗能源商品贸易那些事儿

 
大宗商品贸易的发展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荷兰东印度公司,自那以后,虽然大宗商品交易商的角色有所改变,但关键特征依然明显。大宗商品交易商将产品推向市场赚取利润的同时,也平衡了全球的供需。例如,中东人均年产43桶原油,但根本用不完,而亚洲人均年产原油仅1桶。这种巨大的供需失衡是世界范围内资源交易的基础。目前,大宗商品贸易约占世界贸易总额的1/4。其中,按价值计算,原油几乎占所有大宗商品交易的一半;而能源商品,包括石油、天然气和煤炭,总共占全球大宗商品交易的近60%。比如,在非洲的12个石油资源国中,一半以上依赖石油销售获得出口收入,甚至有几个国家的石油销售利润大幅超过石油税收收入。

 
发展中国家是最大的能源商品供应地,供应了59%的金属和矿石(高达71%的铜)、63%的煤炭和64%的石油,相应的自然资源出口收入也成为这些国家出口收入中的“大头”。2011年~2013年,撒哈拉以南十大石油资源国的实物商品销售收入占其政府总收入的50%以上,占其出口总收入的75%以上。自然资源管理研究院数据显示,2018年,35家国家石油公司通过向大宗商品交易商和其他买家销售石油和天然气的收入超过2.1万亿美元,高于2016年的1.4万亿美元,相当于这些公司所在的国家政府总收入的22%。

 
能源商品交易,尤其是石油和天然气,往往涉及巨额资金,对资源依赖型资源国是极大的诱惑,为了进一步增加收入,这些国家与贸易商之间甚至形成了长期借贷关系,使整个交易体系变得更加错综复杂。但发展中国家对大宗商品贸易的依赖并非没有风险。该行业素以不透明、参与者众多、供应链复杂(货物多次易手)和涉及庞大金额而闻名。

 
石油贸易中间商的源起

 
20世纪70年代,全球石油工业基本上由垂直整合的国际石油公司(包括BP、壳牌、道达尔和雪佛龙等)所主导。这些公司最初仅专注于能源生产,并不参与外部交易。

 
然而,伴随着资源国的资源国有化浪潮和1973年~1974年的石油禁运,资源国纷纷成立国家石油公司,这些公司生产的石油多数逐渐置于政府的掌控之下。20世纪80年代初,资源国生产和销售世界上一半以上的原油,并开始依赖石油中间商销售其石油。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间商随着资源国石油部门管制的放松和私有化而日益兴盛,成为后来大宗商品交易“大鳄”的雏形。

 
全球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大宗商品贸易公司的业务活动以特定的实体为主,从法律或地理意义上都非常分散,具有高度区域化特征。贸易业务通常在交易中心、离岸金融中心进行。

 
作为买方的大宗商品贸易公司和大型国际石油公司主要在各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开展业务。这些中心作为油气交易价值链上的枢纽,主要集中在亚洲、欧洲和北美,承担着融资、储存、精炼和营销功能,在规模、商品类型和专业区域上均各不相同。如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拥有欧洲最大的港口鹿特丹港,美国的休斯敦拥有大型炼厂和储存设施,芝加哥和中国香港则拥有重要的大宗商品交易所等。

 
但地理位置并不100%决定一个交易中心的地位,如伦敦和日内瓦,前者拥有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资产管理规模,人才济济,商业环境良好,贸易公司和投资者能在此地筹集资本和投资;后者同样具备人才和营商环境优势,在瑞士进行的国际石油贸易占全球总贸易量的35%。2012年的数据显示,总部设在日内瓦的贸易公司经手了高达50%的哈萨克斯坦石油和75%的俄罗斯石油。总部位于瑞士的嘉能可经营的锌、铜、铅和动力煤等几种矿物就占全球贸易总量的25%以上。瑞士商品贸易的主要形式被称为“转口贸易”(或“商贸”)。

 
尽管如此,越来越多的贸易公司开始向亚洲交易中心,尤其是新加坡和迪拜靠拢。迪拜和新加坡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提供与瑞士类似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经济,同时又靠近实物资产和不断扩大的市场。当下的几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以其立法与监管环境和税率上的优势、强大的资本市场、贸易和航运能力、充裕高质的人才、专业的金融服务,或自然而然或因天时地利成为全球大宗商品贸易的舞台。

 
石油贸易巨头掀起收购炼厂热潮

 
本报讯据彭博社报道,过去两年积累了巨额利润后,大宗商品交易商时下掀起了一股收购热潮,即收购那些全球最大油气生产商正在剥离的炼厂。

 
摩纳哥Levmet贸易公司董事会成员、摩科瑞前原油主管库尔特·查普曼表示:“石油贸易巨头看到了一个可以建立加工大量不同原油的炼厂的机会。”

 
据彭博社报道,大宗商品交易商因此可以直接进入炼厂,将部分出售的原油运送到炼厂,并成为原油期权和期货市场上更大的参与者,以对冲他们对实物原油的敞口。

 
去年与莫拉蒂家族成员达成协议后,维多集团签署了收购意大利萨拉斯炼厂35%股权的协议。此外,彭博社6月报道称,维多集团还在法院指定的拍卖活动中竞购美国炼油商西铁古石油公司的母公司。

 
托克集团4月曾表示,将从埃克森美孚子公司埃索公司手中收购法国滨海福斯炼厂。托克集团全球石油主管本·勒科克表示:“滨海福斯炼厂将继续为该地区的能源安全做出重要贡献,并将受益于我们公司的全球贸易和物流网络。”

 
此外,嘉能可也跻身从石油巨头手中购买炼厂的队列。5月,壳牌将其在新加坡的炼油化工资产出售给CAPGC公司。CAPGC公司是印尼詹德拉阿斯利资本公司和嘉能可亚洲控股有限公司的合资公司。

 
奥纬咨询公司在今年早些时候发布的报告中称:“这使得交易商拥有更大选择权,并对所交易的大宗商品产生更大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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