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次共抽查了全市9家企业销售的9批次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其中: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为生产领域;5家企业销售的5批次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为流通领域)。
近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了全市9家企业销售的9批次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其中: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为生产领域;5家企业销售的5批次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为流通领域)。
本次抽查依据GB29743-2013《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SH/T 0090-1991《发动机冷却液冰点测定法》、SH/T 0089-1991《发动机冷却液沸点测定法》、SH/T 0069-1991《发动机防冻剂、防锈剂和冷却液pH值测定法》、SH/T 0085-1991《发动机冷却液腐蚀测定法(玻璃器皿法)》、SH/T 0066-2002《发动机冷却液泡沫倾向测定法(玻璃器皿法)》、《济南市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等标准的要求,对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的冰点(原液)、沸点(原液)、玻璃器皿腐蚀(88℃±2℃,336h±2h)、泡沫倾向、pH值(原液)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济南爱信养好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济南隆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市天桥区端丰润滑油商行、山东大友东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山东舜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家企业销售的5批次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山东奥沃雪弗龙能源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济南赛邦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济南高士德众油品有限公司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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