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市场监管局抽查20款发动机润滑油产品 5款不合格
2022-03-01 作者:润滑油情报网 来源: 网友评论 0 条
摘要:依据《发动机润滑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1年版)》,本次共对16家企业生产销售的20款发动机润滑油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产品生产者涉及省内广州、珠海、佛山、茂名、东莞以及省外北京、上海、天津、山东、福建等地。
2022年2月24日,广东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佛山市发动机润滑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号)。
据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2021年佛山市发动机润滑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技术服务工作由惠州市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有关情况如下:
一、监督抽查情况
依据《发动机润滑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1年版)》,本次共对16家企业生产销售的20款发动机润滑油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产品生产者涉及省内广州、珠海、佛山、茂名、东莞以及省外北京、上海、天津、山东、福建等地。
本次抽查重点对发动机润滑油的黏温性能与理化性能主要包括低温动力黏度、边界泵送温度/低温泵送黏度、高温高剪切黏度、运动黏度(100℃)、黏度指数、倾点、水分、泡沫性(包括150℃)、蒸发损失、机械杂质、闪点、碱值、磷含量、硫含量等检验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本次共发现5家企业生产的5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5%。不合格项目主要有:运动黏度(100℃)、泡沫性、低温动力黏度等。
二、生产经营监管警示
对本次抽查发现佛山市辖区内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以及销售者,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信息将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三、消费安全指引
发动机润滑油,俗称机油,包括汽油机油、柴油机油和通用内燃机油,由精制矿物油或合成油及多种功能添加剂调配而成,其作用主要为润滑、清洁、冷却、密封、减磨、防锈等。机油在发动机内部高温、高压的环境下工作,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车辆的正常行驶。消费者购买发动机润滑油产品时:
一要查看产品包装和标识,提防假冒。真品一般印刷清晰,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执行标准、联系电话等,包装坚固。再看价格,一般来说,质量可靠的产品其生产成本较高,售价也较高,贪图便宜就有可能买到质量较差甚至劣质产品。
二要选择发动机厂家推荐的质量级别或高于1~2等级的润滑油,绝不能选用低于推荐最低级别的润滑油。质量等级较高的高性能机油虽然价格稍高,但是综合经济性更好,可以延长换油期、节约燃油消耗、有效减少磨损、提高发动机寿命、减少维修费用。
三要尽量选用多级油(即含W的黏度等级,如10W-30、15W-40等),既可减少发动机的初期磨损,又可避免季节性换油,达到冬夏通用、南北通用,减少燃料和机油消耗。
四要选用黏度等级合适的机油,发动机油的黏度是评定润滑性的重要指标,油品黏度级别的选择通常由设备制造商指定或推荐,不要随意使用其他黏度等级的机油。
最后
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后应索要发票并妥善保管,以作后期维权凭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关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产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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