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汽修厂老板疏于管理废机油被处罚判刑
2021-04-28 来源:润滑油情报网 网友评论 0 条
摘要:长沙一家汽修厂老板因随意将废机油桶、汽车废零部件露天堆放在空地上。赶上下雨天,机油外渗,给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被判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长沙一家汽修厂老板被判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只因随意将废机油桶、汽车废零部件露天堆放在空地上。赶上下雨天,机油外渗,给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因此触犯污染环境。
2016年1月,汤某亮在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牛角塘村开办了一家城洋汽车修理厂。办厂以来,从未办理过环评手续,除化粪池外无其他污水处理系统。
汤某亮坦言,平时处理废机油,多是找专门的公司定点清运,有时会将废油暂时存放在铁皮桶内。
“废机油不倒在地上,是不会构成污染的。”汤某亮听说厂子即将被征收,这才随意将废油桶放置在厂房空地上。没想到的是,2019年6月的几天暴雨,将放置在外的废油桶灌满,大量废机油溢出了桶外,造成了污染。
长沙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在汤某亮经营期间,汽修厂将含有污染物的废矿物油、废机油桶、废机油盆、含大量废机油的汽车零部件随意露天堆放在空地造成渗漏,部分废机油等污染物甚至从堆放场地内流出,经过场内低洼渠道、中意路边的沟渠从而直接排放到城市下水管网。
天心区环境保护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废机油桶堆放处洼地积水中化学霸氧量16500mg/L (标准值100mg/L),石油类4340mg/L (标准值5mg/L)均超过国家标准,且废机油属列入国家危废名录规定的危险废物,属于有毒物质。
法院审理认为,汤某亮违反国家规定,以渗井、渗坑等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废油物质污染环境,已构成污染环境罪。汤某亮如实供述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了如上一审判决。
谁家还没点废机油,如何正确处理?
从事机动车维修保养,换胎的门店,喷漆(补漆/烤漆)废气、废漆桶、废轮胎、废机油(废机油属于废矿物油)、废机油桶等污染物品是少不了的。
涉及废水和废气污染导致行政处罚的案件也颇多,很多企业主已经明白:建厂前要做环评,还要验收、取得排污证。而事实上,机动车维修厂(店/公司)也是需要办理环评手续的,有关的废气也应该配套环保治理工程设施,并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应该得到合法的转移处理。
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应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具体一点,包括危险废物的转移运输和处置,都需要相应的资质。
如果找危废公司签合同,他们一般会有危废运输资质,当然也有一些小的危废公司是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来转移。合法转移处理废机油,最终持有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
所谓五联单
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通常是指危险固体废物转移的五联单,涉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接收单位、运输单位、产生单位和接收单位相关主管部门等五个单位,此单必须在5个单位有留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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