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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塘假油案,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020-07-24   来源:润滑油情报网 网友评论 0

摘要: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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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塘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企业的易制毒化学品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镇张埝村附近企业大院两旁的房屋堆满了各种品牌,不同大小装润滑油的铁桶。经过仔细检查,这些铁桶上的品牌商标是粗糙的,没有防伪标志,涉嫌销售伪造的注册商标产品。
 
在检查过程中,社区警察还发现仓库的一扇大铁门被关紧,门的两侧都堆满了装满润滑油的铁桶,因此他们进入仓库进行检查。没想到,公司的员工立即上前阻止了他,拒绝开门。社区警察立即将这种情况报告给派出所负责人。大约十分钟后,该研究所组织了一些警察赶赴现场。令警察惊讶的是,打开铁门后,仓库的上下两层都装满了装有各种品牌徽标润滑剂的铁桶。根据初步估计,这里有500多桶。在仓库二楼的拐角处,警方还发现了许多假冒品牌润滑油的未贴商标和假冒品牌润滑油的油桶盖。
 
随后,警察传唤了企业负责人,并没收了所有涉案物品。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说法,从今年开始,他先从正规渠道购买润滑油成品,然后再从互联网上购买油泵,油桶,品牌商标等,并根据产品规格进行加注,密封和贴标签。这些油以低于平均市场价格的单价,冒充品牌润滑油向市场进行销售,从而非法获利。
 
本案中的公司为了赚钱,铤而走险,触犯法律,假冒商标有哪些法律责任?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尚未构成犯罪的,应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制止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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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应被侵权人的请求责令侵权人赔偿损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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