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滑油的代用混用原则润滑油

2017-08-25   来源:润滑油情报网 网友评论 0

摘要:因为不同种类的润滑油各有其使用性能的特殊性或差别。所以,要求正确合理选用润滑油,避免混用,更不允许乱代用。


    1、润滑油代用要遵循以下原则:

①、尽量用同一类油品或性能相近的油品代用。

②、粘度要相当,代用油品的粘度不能超过原用油品的15%。应优先考虑粘度稍大的油品进行代用质量以高代低。

③、选用代用油时还应注意考虑设备的环境与工作温度。

\

2、不同种类牌号、不同生产厂家、新旧油应尽量避免混用。下列油品绝对禁止混用。

①、军用特种油、专用油料不能与别的油品混用

②、有抗乳化性能要求的油品不得与无抗乳化要求的油品相混用。

③、抗氨汽轮机油不得与其他汽轮机油相混用。

④、含锌抗磨液压油不得与抗银液压油相混用。

⑤、齿轮油不能与蜗轮蜗杆油相混用。

\

3、下列情况可以混用

①、同一厂家同种类不同牌号产品。

②、不同类的油品,如果知道对混的两组份均不含添加剂。

\
 
将本文分享到:
关键词:润滑油原则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网友评论:通行证: 密 码: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