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联合下发新能源汽车推广补助政策
2015-05-04 来源:润滑油情报 网友评论 0 条
财政部、科技部等四部委4月29日联合发布《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2016年消费者如果购买一辆纯电动或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可以获得5.5万元人民币的补贴。2017年-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下调,2017-2018年和2019-2020年补助标准分别比2016年下降20%和40%。
要获得补贴,消费者购买的新能源汽车需满足四项条件:性能稳定安全可靠,符合新能源汽车相关标准;售后服务及应急保障完备,在销售地区建有售后服务网点;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关键零部件质量有保证,其中乘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的质保期限;确保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推荐车型目录”里的产品保持一致。
附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局、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以来,销售数量快速增加,产业化步伐不断加快。为保持政策连续性,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 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等文件要求,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四部委)将在 2016-2020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产品和标准
四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实行普惠制。具体的补助对象、产品和标准是:
(一)补助对象。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中央财政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助资金再拨付给生产企业。
(二)补助产品。中央财政补助的产品是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三)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2016年各类新能源汽车补助标准见附件 1。2017-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其中: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 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
二、对企业和产品的要求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较强的研发、生产和推广能力,应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免除消费者后顾之忧;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具备较好的技术性能和安全可靠性。基本条件是:
(一)产品性能稳定并安全可靠。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符合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等技术要求,应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 能源汽车相关标准。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还需符合相关综合燃料消耗量要求。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见附件2。
(二)售后服务及应急保障完备。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完善售后服务及应急保障体系,在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地区建立售后服务网点,及时解决新能源汽车技术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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