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州市工商局近日公布2013年下半年流通领域汽车润滑油商品质量监测结果,12款样品被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6.1%....
广州市工商局近日公布2013年下半年流通领域汽车润滑油商品质量监测结果,12款样品被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6.1%。
2013年下半年,广州市工商局委托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对广州市流通领域销售的汽车润滑油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共抽检了31家生产企业生产的46款样品。采用《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GB/T28863-2012)标准进行抽样,监督总体为广州市流通领域销售的标称相同生产者生产的相同型号(规格)商品的集合。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或其包装上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对汽车润滑油的运动粘度、低温动力粘度、高温高剪切粘度、凝胶指数、蒸发损失、闪点(开口)、泡沫性、硫含量、倾点、机械杂质、水分、粘度指数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34款样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12款样品被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6.1%。主要为低温动力粘度、闪点(开口)、运动粘度、高温高剪切粘度、倾点、泡沫性、蒸发损失指标不合格。
广州市工商局表示,已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型号(规格)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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