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塘厦镇润泽助剂厂冒用知名品牌商标,大批量加工制造并销售假冒润滑剂、清洁剂,总涉案金额达16万余元。昨日,润泽助剂厂老板和两名工人在东莞第三人民法院受审,法院认为三名被告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老板获刑三年半,并处罚金10万元。三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表示不上诉。
假冒产品约3万个
2009年起,童某生在东莞市塘厦镇开办润泽助剂制品厂,生产注册商标为“隆星”的润滑剂、清洁剂等多类产品。曾某财、刘某文均是润泽厂的工人,昨日这两人也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12年2月起,童某生在未经“WD-40”、“CRC”等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伪造了23000个“WD-40”润滑剂空罐及6088个“CRC”清洁剂空罐。
这些空罐用于加工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法院根据“WD-40”和“CRC”两种商品的市场售价,得出童某生总涉案金额为人民币约16.7万元。
空罐从穗莞两地订做
童某生工厂里的空罐是怎么来的?据他在庭上供述,一部分是收回的真品牌的罐子,其他绝大部分是跟广州增城和东莞桥头的两家工厂订做的。
2012年2月开始,童某生先后回收了一批“WD-40”和“CRC”的空罐,接着他把空罐以样品形式提供给广州增城、东莞桥头等地的制罐厂,下单制造假冒的空罐,再灌装成成品后销售。
WD-40润滑剂和CRC清洁剂正品市场价分别为22元、17元,而童某生仿制的假冒产品价格只有5.4元和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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