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正致力于实现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达到20%市场份额的目标。如果所有成员国贯彻执行目前的所有政策并有支撑方案衔接,这一目标将能够实现。因此,委员会呼吁欧盟进一步协调支撑方案的建立和改革,并增加成员国之间可再生能源交易。此外,需要开始讨论为2020年之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建立一个坚实的框架,为投资者提供监管确定性。以下4个主要领域须加紧努力:
能源市场:委员会强调需要完善内部能源市场,并承认有必要解决发电市场的投资激励,允许顺利整合进入市场的可再生能源。
支撑方案:委员会赞同有利于降低成本和避免过度补偿的方案,还呼吁各成员国支撑方案更加一致,以避免不必要的障碍。
合作机制:委员会鼓励增加使用可再生能源指令中的合作机制。合作机制允许会员国通过他们之间的可再生能源贸易实现他们国家有约束力的目标。这意味着一个成员国可以从另一个成员国或从欧盟以外的第三国购买如风力或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这可能比在本国生产的太阳能或风能更便宜。
地中海的能源合作:委员会建议改进监管框架,并强调在马格里布地区的综合区域市场,将有助于推动该地区的大规模投资,使欧洲能够进口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力。
委员会承认,如果没有一个合适的框架,2020年以后可再生能源的增长将进入低迷期。需要建立一个框架,以便激励更多的创新及降低成本,使可再生能源成为投资不断增长的部门。因此,委员会建议开始准备面向2030年的未来政策选择和里程碑,并提出三个选择方案:
制定新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但没有可再生能源目标:排放交易体系(ETS)将成为削减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主要手段。
制定三个国家层面的目标: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和温室气体减排。
制定欧盟范围内的目标: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和温室气体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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